一、旅行社违规经营情况 (一)云南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,使用不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运载旅游者,违反了《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。依据《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。 (二)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,选择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交通工具接待旅游者,违反了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。依据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,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。 二、旅游服务人员违规情况 以下6名旅游服务人员使用违规车辆在昆接待旅游团队,扰乱旅游市场秩序,违反了《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第(九)项的规定。依据《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根据其违规行为和情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: 给予宁琼(服务单位:昆明鸿雁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)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; 给予宋尚昆(服务单位:云南永和旅行社有限公司)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; 给予吴林章(服务单位:云南四海旅行社有限公司)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; 给予陆彬(服务单位:云南云之旅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)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; 给予李穗芳(服务单位:昆明中奥旅行社有限公司)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; 给予郁欢(服务单位:云南新联旅行社有限公司)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。 三、导游人员违规情况 以下2人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,违反了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四条的规定。依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的规定,根据其违规行为和情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: 给予韩英花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; 给予丁文成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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